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?

2025-12-17
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,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分为综合所得、经营所得等多种类型,不同类型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式不同,具体如下:

居民个人综合所得:综合所得包含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,按年合并计算。计算公式为:

应纳税所得额 = 纳税年度收入额-60000 元(基本减除费用)-专项扣除(个人缴纳的 “三险一金”)-专项附加扣除(7 项定额扣除)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。

其中,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 20% 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,且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 70% 计算。

非居民个人相关所得:非居民个人不适用综合所得按年计税方式,计算方式如下:

工资、薪金所得:应纳税所得额 = 每月收入额-5000 元(固定减除费用);

劳务报酬所得、稿酬所得、特许权使用费所得: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计算收入额的规则与居民个人一致,即劳务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减除 20% 费用,稿酬减除 20% 费用后再按 70% 折算。

经营所得:适用于个体工商户、个人独资企业等经营活动,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所得额 =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-成本-费用-损失。这里的成本、费用指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,损失则是经营中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。

财产租赁所得:每次收入不超过 4000 元的,减除费用 800 元;4000 元以上的,减除 20% 的费用,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。例如,某房东月收房租 3500 元,应纳税所得额就是 3500 - 800 = 2700 元;若月租金 5000 元,应纳税所得额则为 5000×(1 - 20%)= 4000 元。

财产转让所得:应纳税所得额 =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-财产原值-合理费用。比如转让房产,收入额为卖房所得房款,财产原值为购房时的总价,合理费用包括购房时缴纳的契税、转让时缴纳的中介费等。
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:这类所得无减除费用,以每次收入额直接作为应纳税所得额。例如,获得 1 万元股息分红或中奖 1 万元,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均为 1 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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